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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流动党员积极参与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38:59

并通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帮扶服务,将温暖、科技、政策送到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大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和党员服务站(点)进行资源整合,建立流动党员服务全程代理制度,为流动党员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政策、信息服务,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在办理证照、子女入学、落实户籍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依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提供服务。要加强技能培训,采取灵活、短期、分散等方式,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要加强就业引导,采取就业指南、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推荐给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等措施,努力帮助下岗待业流动党员实现再就业。要加强创业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对流动党员返乡创业给予支持。

(三)不断深化“双向带动”活动。继续开展争当“双向带动”标兵活动,引导流动党员争创“六大员”、“四模范”,积极为家乡崛起作贡献,即:做家乡群众外出就业的“引领员”,积极向家乡群众提供就业信息,传授就业经验,引领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做家乡招商引资的“联络员”,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项目和技术,吸引优秀人才来家乡创业,引进资金投资家乡建设;做家乡建设的“领航员”,带回新信息、新观念,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探索家乡群众致富创业的新途径,带头返乡投资创业,为家乡的发展提供活力;做推介家乡的“宣传员”,宣传家乡致力于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新形象;做商品流通的“中介员”,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牵线搭桥,帮助群众销售农副产品,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联系群众的“服务员”,与家乡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寻找致富门路,解决资金技术等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流动党员争当学理论学文化的模范、讲党性讲奉献的模范、促和谐促发展的模范、守法律讲道德的模范。

 

                                                            中共祁门县委组织

                                                                200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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