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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安排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40:18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城区各民办学校:
“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是今年3月25日全国第十八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切实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将3月25日至3月29日确定为今年的“安全教育周”,并从3月25日开始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三、活动内容
1.学校在3月25日(周一)升旗仪式上做安全教育方面的国旗下讲话,内容包括交通、卫生、消防、游泳、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举办“安全教育活动日”主题班(团、队)会。
3.精心设计、组织全体师生参加突发安全事故逃生自救演习。
4.集中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5.利用校内宣传栏、板报、条幅、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6.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7.“安全教育活动日”当天启动全国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举办专题展览、刊发评论文章、开设专题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制作宣传条幅、播放校园广播和电视及校园网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查找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三)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促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以点带面的目的,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四)加强检查,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在安全教育活动周期间开展1-2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城区各民办学校要在3月30日前将“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总结材料(必须要有图片资料,如有影像资料请刻好光盘,图片和影像资料需标注单位并做好说明。)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市教育局学安科。联系人:谭艳华,联系电话:******
各单位务必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上报情况将如实登记备案,迟交、少交或不交者将在年底目标管理考评中酌情扣分。

(编辑: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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