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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XX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中开展“三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新组字[2010]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以市县乡下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新农村指导员”)为考核对象。 第二条 本办法基础分100分,达不到标准按条款规定扣分;本办法制定加分条款,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指导员按规定累计加入总分。 第三条 新农村指导员的考核工作由中共XX乡党委负责。考核内容由强化兴村富民服务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五部份组成。 第四条 基础分部份(100分) (一)设置一块指导员工作牌(5分) 考核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组评分 检查驻村指导员对工作牌的上墙和管理工作(5分) 1、上墙:2至3月完成工作牌的上墙工作,逾期未上墙者扣1分,全年均未挂牌者扣不得分。(2分) 2、管理:每月更换当月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情况,未更换一个月扣0 5分。(3分) (二)开展村情民情调研(25分) 检查指 导员的 民情日 记、工 作信息、 调研报 告以及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