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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村项目建设、武装等工作评估细则
一、项目建设协调工作(35分)
1.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要求参加各种项目协调工作,每缺席一次扣5分。
2.村主职不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协调的,每次扣5分。
3.因工作不力,出现阻工闹事等行为,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每次扣5分。
4.因协调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等而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5分。
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二、工业企业改制工作(20分)
1.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出现重大不稳定事件的,每次扣5分。
2.积极配合做好固定资产投入工作。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
3.及时报送工业年报。月报、季报报送不及时每次扣2分;年报报送不及时扣5分。
4.积极配合做好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无招商引资项目的,扣8分;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
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三、武装民兵工作(45分)
1.征兵工作。征兵报名及进县站参检人数符合要求,每缺一人次扣5分。
2.按要求完成民兵整组工作,并按时上报各类表册,每缺一项扣除2分。
3.民兵营建设规范,有牌子,建有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兵役登记,预征对象,退伍军人,民兵应急分队等档册缺一项扣2分;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应急处突,每缺一人次扣5分。
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四、实施奖分制
1.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建设环境优良,事件处置及时、得当,项目建设顺利的,或项目建设得到县委县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