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党组党的群众路线实施办法3篇
- ·下一篇文章:发改委科室考核评比办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制度
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
局党组成员负责指导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基层单位重要活动,对重要材料审阅把关。局领导要按上述要求联系所属处室或党支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进行调研。
二、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
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工作组长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会议每月召开1次,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活动进展情况。办公室工作组长会议每2周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召开,办公室办公会议召开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联络员制度
各党总支(支部)要指定1名同志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员。联络员主要职责是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及时转达局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协助党总支(支部)领导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信息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宣传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