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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这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综治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鉴定责任书,并与部门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4、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实用的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5、各学校要坚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要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6、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
7、大力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建立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的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提高他们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8、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矫正青少年的心理误区,化解青少年的心理矛盾,帮助学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心态。
9、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以县级为中心,覆盖各乡(镇)、相关单位、学校等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10、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
11、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监护能力。
12、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具体解释、落实工作由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编辑: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