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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27:14

  3、报销时按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洁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的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列出需报销单据的明细项目、金额,经主管签批后,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签批报销。
  十三、美于差旅费借支的规定: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洁、后账不借”的原则,由主管会计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
  2.借支额度一般为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次,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费,有个人先垫支后报;
  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1个月之内未归还借款的,由财务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第二章  其他补贴
  十四  市内公务补贴
  1、因公去市内办事,超过5小时,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补助误餐费5元,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
  2、受公司派遣,较长时间在主机厂家办事的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品管、售后人员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可在客户单位办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标准给予报销;如果没有此类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给予补贴,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市场部可与月底列表集中申报。
  3、各部门应对申报补贴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附则
  十五、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十六、本规定从2013年2月15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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