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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是规范公司,管理员工制定的,适合于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所涉及的费用报销,下面是这篇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单位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部门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其单位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汽车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汽车,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3、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副总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经理/部门主管审批;
二、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单位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单位审核批准;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副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不给予支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⑴从财务单位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出差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部门主管、业务、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经理核准;
2、财务单位复核程序
⑴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审批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出差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3、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不能享受出差补贴;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5、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14.10.31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