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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切实履行好环境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的监督管理作用,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环境监察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责任意识、争先创优意识,推动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责任制考核办法。
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市环境监察责任制考核计分细则》(见附表)为本办法的考核评分依据,每项的分数是基础分与加、扣分相加结果,基础分不够扣的以负分记,计算出最终实际得分。考核结果纳入局责任制考核,并在局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