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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考核管理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29:05

为强化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就中心窗口工作月度考核管理规定如下:

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月度考核不走过场,力争工作实效。

(二)完善考核机制。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巡查由“中心”督查科和综合科实行轮班制,原则上每个工作日应不少于两次到大厅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考核实效。针对行政审批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网上审批录入等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抽查实行积分考核制,每月满分100分,每月5号前通报上月考核情况,月度考核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严格奖惩措施。对照考核内容,严格兑现《中心人员津贴发放办法》。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凡被区效能办督查通报的,扣发中心值班人员岗位津贴300元,扣发主任、分管副主任岗位津贴200元;凡被省、市效能办督查通报的,扣发中心值班人员岗位津贴400元,扣发主任、分管副主任岗位津贴300元。扣发的所有岗位津贴将全部用于奖励年度“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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