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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3:12:49

第一条 管理标准(一)无电器设备。(二)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三)无积尘、无积水。(四)管路排放整齐、无漏气。(五)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无超限现象。(六)瓦斯传感器断电灵敏可靠。(七)尾巷全长必须保证0.5m/s以上风速。(八)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第二条 瓦斯管理(一)瓦斯检查1、专用排瓦斯巷浓度低于2.5%时,通风专业人员方可进入专用排瓦斯巷测试风量、瓦斯及调整抽放气门,但必须是双人前后同行,边检查瓦斯边前进。只有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在1.5%以下时,才能由通风专业人员进行连接钻孔、拆装封孔器、维护瓦斯管路,并配有专人检查瓦斯;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必须低于1.5%。2、专用排瓦斯巷口瓦斯浓度由瓦检员每班检查3次,并填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和记录牌,并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米处安设甲烷传感器,传感器断电浓度设定为2.5%,复电浓度小于2.5%。(二)瓦斯抽放1、对于专用排瓦斯巷及整趟抽放管路,每五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管路有积水段及时排放,确保抽放系统畅通无阻。邻近层卸压抽放时,回采工作面抽放率不小于45%,矿井抽放率不小于25%。2、对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以及汇合于采区回风巷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工作面必须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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