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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大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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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提升xx街道生态旅游的知名度,作为“2013xx‘春之华’乡村旅游节”重要活动单元之一,xx街道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总工会共同主办钓鱼比赛。本次大赛由街道文体中心与xx绿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比赛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上午9时,地点为xx绿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养殖基地(东方红水库)。本次大赛由主办、承办单位派员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为规范比赛秩序,确保比赛成绩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比赛规则:
第一、大赛设手竿项目,比赛水域的鱼种以鲫鱼、鲤鱼、草鱼、鳊鱼为主,其次为青鱼、鲇(鲶)鱼、鲢鱼、鳙鱼等。比赛场地为东方红水库水面,水域没有污染,钓位周围(包括水下)没有影响垂钓的障碍物,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3米,钓位沿大坝单边排列。
第二、比赛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总重量计算成绩。奖品为:一等奖15斤鱼;二等奖10斤鱼;三等奖5斤鱼。比赛结束举行颁奖仪式,由街道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参赛选手都获得5斤鱼的鼓励奖(获等级奖的相加计算)。
第三、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运动员到达赛场后,不得擅自进入赛区,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到。比赛前抽签决定钓位场地,抽签后由裁判员带入赛区,进入钓位。运动员如需更换钓位,需经组委会同意,不得冒名顶替。
第四、运动员的钓具、钓饵一律自备。竿长在2.7-6.3米之间,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5米,线的一端必须固定牢结在竿尖上,鱼钩不超过2只,线、钩规格不限,拴法不限,钓鱼比赛提倡使用无倒刺钩,严禁使用锚钩、连体钩和有毒鱼饵。
第五、运动员进入钓位做赛前准备时,由裁判员核对身份、登记钓位,对钓具、钓饵进行检查。比赛开始信号由裁判长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用的竿、饵等钓具一律不准入水。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需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同意。
第六、运动员的垂钓点是钓位号的正前方,如钓上大鱼,鱼可越位,运动员不许越位,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可采取取鱼辅助措施。比赛时不得用钓竿击水、妨碍他人,比赛中原则上不得挂漂、挂铃。
第七、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应立即收竿,网箱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在比赛结束信号发出的同时,如钩上有鱼,允许在10分钟内抄取入网箱,过时不计成绩。
第八、 裁判工作由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2名巡检裁判员、1名司磅裁判员、1名记录裁判员。裁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裁判工作按《钓鱼比赛裁判法》执行。
第九、 犯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1、警告:运动员无意犯规或对本人和他人比赛成绩未造成影响者;2、扣分:运动员通过犯规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扣该场比赛成绩的20%,第二次扣40%,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3、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有意犯规并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4、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刺激性鱼饵、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
第十、 大赛组委会邀请xx电视台、xx晚报、xx晚报、xx电视台、今日xx报等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各参赛选手要充分体现文明素质,展现xx良好形象。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赛选手免费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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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提升xx街道生态旅游的知名度,作为“2013xx‘春之华’乡村旅游节”重要活动单元之一,xx街道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总工会共同主办钓鱼比赛。本次大赛由街道文体中心与xx绿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比赛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上午9时,地点为xx绿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养殖基地(东方红水库)。本次大赛由主办、承办单位派员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为规范比赛秩序,确保比赛成绩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比赛规则:
第一、大赛设手竿项目,比赛水域的鱼种以鲫鱼、鲤鱼、草鱼、鳊鱼为主,其次为青鱼、鲇(鲶)鱼、鲢鱼、鳙鱼等。比赛场地为东方红水库水面,水域没有污染,钓位周围(包括水下)没有影响垂钓的障碍物,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3米,钓位沿大坝单边排列。
第二、比赛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总重量计算成绩。奖品为:一等奖15斤鱼;二等奖10斤鱼;三等奖5斤鱼。比赛结束举行颁奖仪式,由街道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参赛选手都获得5斤鱼的鼓励奖(获等级奖的相加计算)。
第三、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运动员到达赛场后,不得擅自进入赛区,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到。比赛前抽签决定钓位场地,抽签后由裁判员带入赛区,进入钓位。运动员如需更换钓位,需经组委会同意,不得冒名顶替。
第四、运动员的钓具、钓饵一律自备。竿长在2.7-6.3米之间,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5米,线的一端必须固定牢结在竿尖上,鱼钩不超过2只,线、钩规格不限,拴法不限,钓鱼比赛提倡使用无倒刺钩,严禁使用锚钩、连体钩和有毒鱼饵。
第五、运动员进入钓位做赛前准备时,由裁判员核对身份、登记钓位,对钓具、钓饵进行检查。比赛开始信号由裁判长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用的竿、饵等钓具一律不准入水。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需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同意。
第六、运动员的垂钓点是钓位号的正前方,如钓上大鱼,鱼可越位,运动员不许越位,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可采取取鱼辅助措施。比赛时不得用钓竿击水、妨碍他人,比赛中原则上不得挂漂、挂铃。
第七、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应立即收竿,网箱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在比赛结束信号发出的同时,如钩上有鱼,允许在10分钟内抄取入网箱,过时不计成绩。
第八、 裁判工作由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2名巡检裁判员、1名司磅裁判员、1名记录裁判员。裁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裁判工作按《钓鱼比赛裁判法》执行。
第九、 犯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1、警告:运动员无意犯规或对本人和他人比赛成绩未造成影响者;2、扣分:运动员通过犯规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扣该场比赛成绩的20%,第二次扣40%,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3、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有意犯规并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4、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刺激性鱼饵、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
第十、 大赛组委会邀请xx电视台、xx晚报、xx晚报、xx电视台、今日xx报等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各参赛选手要充分体现文明素质,展现xx良好形象。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赛选手免费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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