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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规范及岗位纪律奖惩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46:26

人罚款50元。

21、对于持卡消费顾客,应主动提醒顾客按实际购买金额划卡结算,不退现金。如有用卡换取现金者,对经办人罚款50元。

22、严格手续管理,不允许场外交易,超市内不许吃零食,一经发现视为内盗,给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辞退,工资及保证金均不退回。

23、超市收银员,二三四楼售货员因工作疏忽所售商品未解磁扣、磁码给与2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上岗时间要求

1、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以一楼石英钟时间为准。有事提前一天用请假条请假,部主任签字后于下午下班前交营运部。部组负责人由营运部长签字,其他人员必须由直接上级的签字方能生效。禁止他人早上代替请假,捎请假条或请临时假,请临时假的一律按迟到处理,遇有特殊情况时,本人到岗后应及时向营运部当面说明并补写离岗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工作时间,个人确实有事需脱岗办理,要写好请假条,并注明脱岗时间,部主任签字后本人亲自交到营运部,以便考核。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迟到、早退、中途私自脱岗等现象,每次罚款10元。

2、不允许旷工,旷工半天以上免发一天工资;两天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不退回保证金,同时终止劳动合同。

3、节假日不允许休假。如有特殊情况,一线员工由营运部批准,休一天假,除当天不发工资外另再加扣半天工资(婚丧假、病假除外)。

4、为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控制随意离岗现象,离岗时间累计达到20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达到400分钟扣除1天工资,(厂家推销员分别直接扣10元、20元)。以此类推,离岗时间一月一清,剩余时间继续累计。

5、员工一次请假超过四天者,须经营运部批准,超过七天以上由经理批准,遇特殊情况需续假必须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卫生环境及商品陈列

1、广告横幅不规范不美观,标价签、商品放置不整齐,宣传单、POP凌乱不堪,每发现一项当事人罚款5元。

2、货架及商品不整洁、不丰满、不美观,每发现一次当事人罚款5元。

3、价签填写不规范,标注模糊不清,卷曲破旧,污损、每发现一次当事人罚款5元,责任分不清的由部主任承担。

4、财务管理部不定期对各部标签进行抽查,如发现货签不同位,有标签无商品或有商品无标签,每发现一项责任人罚款5元。

5、商品无质检标识,相关责任人罚款5元。部主任负主要责任,罚款10元。

6、地面不清洁有杂物或所属卫生区不洁净,责任人罚款5元。

7、加工制售部组必须持证上岗,整齐着装,工作帽、口罩要求佩戴。制售工具要整齐摆放,生熟分清,原材料不许与地面接触,所售食品确保干净、卫生、无变质。所辖卫生区域卫生达标,如未按要求去做,每发现一项罚款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8、发现本区域内照明灯不亮,应立即通知电工,当日内未更换,相关责任人罚款5元,过日加倍。

9、过期残损变质食品未在规定时限内下柜的,每发现一次直接责任人罚款20元,部主任罚款3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罚。

10、卫生方面的考核见卫生管理制度与奖惩办法。

四、行为规范1、部主任以上干部违反自律行为规则和监督机制有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2、严格组织纪律,树立服从意识,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顶撞上一级主管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50至100元罚款,直至除名。确有各级主管办事不公可越一级领导正常反应问题,核实后对当事人罚款50元,直至辞退。

3、认真执行公司内部员工间语言规范,相互之间一律用姓氏或职务称呼,相互交谈不得讲粗话和不健康语言,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相关人员罚款10元。

4、因对工作分配有意见而消极怠工的,给予除名处分。

5、不准赊销商品,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偷拿、私分销售款和商品、公物,如有违反,分别给予追回钱物、50元以上罚款、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对于赊销商品不经主管经理以上批准的,按偷拿商品处理。

6、不准在工作岗位因个人和工作问题在职工之间互造矛盾、闹不团结,互相争吵或打架、骂人,如有违反,不分责任轻重每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扣除当事人保证金和当月工资外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涉及本部主任,承担对员工管理不当责任,除通报批评外,根据情节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科室人员应树立为业务服务意识,热情、高效服务,不能怠慢和刁难供应商和内部办事人员,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如有违反,每发现一项当事人罚款10元。

(五)服务质量

1、购进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理

(1)、必须严把进货质量关,购进商品入库前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该索证的必须证件齐全。宁可品种短缺也不可购进不合格产品。违者,属个人责任的,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进货总额的20%至100%罚金,并承担上级监查部门所处全部罚款。

(2)、一时未能辨真伪的,应立即上报督查办,严禁私自出售。

(3)、售出假冒伪劣商品的,属个人责任的,由部主任赔偿100%损失额,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督查办、采供部负连带责任,罚款20至50元。

2、经营品种要求库有柜台全,丰满整齐,不脱销、不断档,因工作失误造成脱销、断档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元。

3、必须准时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各项培训;促销员要参加厂家安排的业务培训,如对商品知识仍然不了解、不熟练,应继续参加培训学习

4、退换商品时,认真落实<<消法>>以及有关部门的三包规定,因退换商品造成投诉,经核实责任在我方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元。

三、奖励

对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员工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

1、收到顾客内容具体、情况属实的文字表扬的,给予每人次20元的正激励。

2、受到顾客牌匾、锦旗、镜子表彰的,给予每人次50元的正激励。

3、设委屈奖,遇到个别刁蛮顾客与员工滋事,受到辱骂,员工确实受了委屈却能从大局出发,不与顾客争吵、打架,维护公司形象的,由部主任或营运部证明,给予50元激励。

四、条例的落实

1、此项工作由营运部具体负责落实,对总经理负责,根据营运部的工作情况,公司给予营运部必要的奖励与处罚。

2、营运部每周对整个公司的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每月集中检查不少于四次,平时按楼层随时检查,随时处理,随时记录,并将检查情况累积到检查表上3、本条例的考核结果,亦作为年终公司对各部门、部组评比落实奖

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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