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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习型党员评选细则
市学习型党员评选细则
(征求意见稿)
评选项目 评 选 内 容 评分
标准 考评
得分
学习理念
(5分) 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习惯,积极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认识文章。 无学习认识
文章扣3分
学习目标(5分) 按照“五大学习内容”和个人实际,制定科学详细的学习计划和目标。 无学习计划
目标扣5分,
学习计划
不详细扣2分
学习任务(分) 全程参与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学习(5分)。 缺一次
扣1分
积极参加单位和上级组织的报告会、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学习论坛等学习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8分)。 缺一次
扣1分
每年处级干部阅读书目4本以上,科级以下干部3本以上。有学习笔记,对学习的内容及时间有详实的记录,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有学习成果,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处级干部不少于2篇,科及以下干部不少于1篇(17分)。 少一项
扣2分
评选项目 评 选 内 容 评分
标准 考评
得分
学习任务(分) 积极参加单位和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按照职级对学力的要求,参加学历教育,计算机、普通话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10分) 缺一次
扣1分
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能通过学习,总结工作经验,掌握规律,提出创新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创新创效成果明显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推广,促进工作难点得到有效解决,有典型事例。(20分) 无典型事例扣10分
学习成效(30分) 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在工作岗位上成绩较为突出。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参加干部理论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参加干部理论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 工作创新无典型事例扣10分,干部理论考试成绩90分以下扣10分,年终考核差一等级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