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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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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一、每周星期六上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根据阶段工作的需要由领导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提高工作要求。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日,采取看录像、领导轮流带学和请教师授课等方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确保学习带头作用的发挥。

五、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机关干部每人每月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不得少于1000字,中心学习组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活动。

六、集体学习,一般不允许请假。遇到特殊情况,需向负责组织学习的分管领导请假,全年六次缺席者(因事因公请假,因公务在外住宿除外),个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对迟到、无故不参加者,下次学习日通报批评。

机关考勤制度

一、严格工作纪律,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脱岗。

二、党政办公室建立签到簿,由个人到岗签到,每天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上班时间到后,由党政办公室保管,每月底汇总一次并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存档,年底张榜公布,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三、负责考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严格实行请假条请假制度,请假人需如实填写请假事由(包括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休假等)、时间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并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期满回岗后要到党政办公室及时销假。

五、假期批准权限划分:街道班子成员请假,按序列分别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机关领导签署意见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六、特殊情况处理:请假人员在外地逾期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须提前向批准假期的领导续假;凡超假而未续假的按旷工计处;无故旷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值班制度

一、实行常年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络畅通。日常值班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夜间、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二、值班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来文来电;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妥善接待到街道联系工作及其它事宜的外来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按时搞好值班交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值班人员因事不能按时值班,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自行协调替班人员。

四、对值班期间因擅离职守、延误时机或处理不当而贻误工作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值班工作程序

一、交接班

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交待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员将需要处理的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进行处理,重要事项做好纪律,值班室不能空岗,值班人员不能脱岗。

二、处理来往电话

值班人员打(接)电话时,语言要文明礼貌,要问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做好记录备查。打(接)重要电话,要事先拟好电话稿,或填写在记录本上,送分管领导批阅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在电话记录本上。认真执行保密规定,不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对信函、明传电报、文件、通知收发要做到真确、安全、保密。

三、接待来往客人

1、对来办公室联系洽谈工作的客人,要询问事由,察看证件,对无证客人要问明情况。

2、与客人交谈时,应先问明对方姓名、单位、职务和要求解决的问题,视情况进行纪录。

3、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能处理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然后向分管领导报告处理情况。不能处理的要将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请示问题的,按领导批示意见答复。书办理事情的,根据领导意见协助办理。

印鉴管理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印鉴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各部室印章由部室负责人保管。

二、严格印鉴使用审批制度。使用街道党工委印鉴,须经书记、主任或分管机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使用办事处印鉴,须经主任或分管机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使用党政办公室印鉴,须经分管机关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使用其它部室印鉴,须经分管领导或部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三、使用印章要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准开空白介绍信或证明信。

四、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以单位的名义私自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担保。确需担保的须经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决定,并出具证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承担。

五、用印要在印鉴保管地点办理,并由印鉴保管人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印鉴带出私自用印。确需带印鉴到其它单位用印时,须经审批人同意,由保管人员带印随行。

六、对违反规定用印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经办人承担。

物品购置及管理制度

一、街道机关所使用的一般办公用品、维修器材、家具和工具设备等,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计划、采购、保管、供应。

二、领导及各部室特殊需要的办公物品,由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事处主任或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计划财务部、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购置。

三、各部室举办各种活动所需要的物品,由主办部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或办事处主任批准后,由计划财务部、主办部室工作人员共同购置。

四、大宗物品的购置,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五、街道机关所有的固定资产,均实行统一管理,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进行登记造册,设卡建档。各部室要加强管理,自觉爱护公共财产。

六、严禁各部室随意调换办公设备,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到党政办公室填写申请单,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

廉洁勤政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发扬我党为政清廉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接受馈赠和变相馈赠的物品。

二、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奢侈浪费,不接受公款招待、业务户吃请,不违反财务规定。

三、因工下村不准吃请,不准索要物品,不准接受土特产品。

四、遵守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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