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规章制度0003 → 文章内容

小学教师“访万家”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08:51

本 文 由 第一 公 文 网 g o ngw e n . 1 k ej i a n .c o m 收 集 整 理 6

小学教师“访万家”制度


家访是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抓好家访工作,形成学校与家庭共同教育孩子的合力,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教师家访制度。

一、 家访形式

家访分为常规家访和专题家访。

二、家访要求

(一)  常规家访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对班级全体学生家庭进行走访。

2、家访由班主任牵头、科任老师协助对本班学生进行全覆盖家访。

3、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并做好家访记录。

4、家访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

5、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个性、学生在场与否,酌情采取恰当的谈话方式。

(二)专题家访

发现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乃至学校主管领导,必须及时进行专题家访。

1、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或退步;

2、无故旷课一天;

3、思想情绪有较大波动;

4、学习上有较大困难,产生畏学情绪;

5、无心向学,上课常打瞌睡;

6、患有重病或家中有突发事件,病事假超过1天;

7、在校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8、在校发生意外事件。

(三)家访记录

1、要建立专门家访记录本,教师每次家访后应认真记载。

2、班主任和家长应互留联系电话,及时通报情况。

3、班主任每学期应将家访记录本及时上交校长室,以便考核。

三、家访督察

学校每学期均要做好教师家访检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没有完成家访任务的老师,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

本 文 由 第一 公 文 网 g o ngw e n . 1 k ej i a n .c o m 收 集 整 理 6

小学教师“访万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