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从羊毛党到淘宝客 动动手指月入过万好日子快没了
- ·下一篇文章:医院“连环套”收费后续 患者:未检查如何先出结果
胁迫消费强制消费 不正规医院捞钱套路深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妇产科主任孟元光说:“我觉得可以观察,还没有做宫腔镜的指征,主治医生做这个判断,一般来说都有诊治的规范,有一定的经验,会做出合理的判断,这种做法可能治疗有点过度了;另外一个就是治疗的适应证把握不准,治疗过程中术前的评估没做到位。”
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教授陈蔚琳说:“盆腔积液不是做宫腔镜的指征,这是无指征操作,就是说没有必要,过度治疗、过度检查。”
让根本不需要做检查的患者做宫腔镜探查术,这些原本只是想看个门诊的患者一步步做了更多的治疗和手术。刘女士的经历被媒体曝光之后,长春市卫计委介入调查。
长春市卫计委医政处工作人员康凯说:“在手术台上告知患者缴费是不允许的,诊疗行为发生之前要有一个详尽的告知,取得了患者同意之后再进行相关诊疗行为,这方面国家是有规定的。医院在医患沟通中,诊疗行为交代这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有欠缺。我们对他进行了批评约谈,而且也在大会上通报了,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了解。”
近几年,一些医院术中加项、术中加价的现象也多次被媒体曝光。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就在今年十月,国务院刚发布了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加强了预防手段。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生或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暂停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政执法已经有了明确的依据和办法。11月中旬,当地媒体曝光刘女士的遭遇之后,长春市卫计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长春市卫计委卫生监督所中医与计划生育监督科科长张铭仁表示,还没有跟当事人联系,现在在走医院调查程序,医生把笔录取完之后下一步进行调查。
几位患者的经历值得同情,更值得深思。且不说这些手术究竟是否必须要做,是不是属于过度治疗,作为医疗机构事先不按规定明确告知,等患者上了手术台动弹不得的时候再加项目加价钱,就有胁迫消费、强制消费、欺诈消费的嫌疑。如果面对患者,骗你没商量,吓你没商量,那这样的医院真是病得不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