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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6月份先进事迹材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3 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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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6月份先进事迹材料

      刘xx,女,38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xx县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人。
      刘xx同志自2004年到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开始的公诉业务、侦查监督业务到现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她一直秉承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初心,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执法。在惩罚犯罪方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在安抚被害人情绪,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又秉承女性检察官特有的柔情一面,认真听取被害人的意见,积极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在被害人心中的威信力和信任度,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尤其是自2013年任未检科负责人以来,更是坚持侠骨柔情的办案风格,在惩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加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每个家庭一份希望。
       2015年未检科被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被xx县妇联授予“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称号。刘xx同志2013年至2016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先后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嘉奖一次,全市检察业务尖子,执法爱民模范。全市女检察官“三力”竞赛获三等奖, 2017年被县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撰写的题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思考》的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探析》获渭南市院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
在工作中,该同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挽救一个失足少年,挽救一个家庭是其办案的出发点。
      一、用恪尽职守的侠骨维护法治的正义
(一)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
因未成年人是个特殊群体,在办理未检案件时要运用“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治交融”的工作模式。一是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化名)、张某(未满14周岁)二人为本县某初中刚辍学学生。2016年7月两人因上网无经济来源商议抢劫,后二人尾随放学回家的王某,拳打脚踢、语言威胁、抢劫王某随身携带的60元现金,次日再次挟持王某抢劫x元现金,第三次抢劫作案时被抓获。批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年龄十五周岁,作案手段一般,情节较轻,继续羁押可能不利于其重新回归校园,我院对李某某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我们对取保候审的李某某继续跟踪考察,进行回访和社会调查,监督其重新入学。案件移送起诉后,根据老师对李某某的在校表现,家庭教育条件以及李某某的悔罪表现,决定对李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跟踪考察六个月。被关押了两个月的李某某重返课堂后,珍惜机会,遵守校规,认真学习,现为一名高二学生,步入正常的人生轨迹。
(二)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每一个未成年人都经不起一次的失足,也经不起一次的被伤害。每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都让她痛心疾首,尤其是性侵类犯罪,不仅是对每个女童的身心伤害,更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挑战,因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确保犯罪分子有罪必罚,罚当其罪。2017年公职人员曹某某以谈恋爱为名多次和不满十四周岁女孩王某发生两性关系,案件受理后围绕是否构罪、从重打击、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工作,最后以涉嫌q####j罪向法院提出六年以上刑期的量刑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同时,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惩处强拿硬要、收取“保护费”、随意殴打他人的校园欺凌行为,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惩处。去年中考前夕某中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未检科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证据收集及时全面,案件很快移送市院审查起诉,在最短时间内校园恢复了安全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多次对学校、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监督弥补管理漏洞,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用感人肺腑的柔情守护法治的温度
      着力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开展犯罪预防工作。除了唇枪舌战的指控犯罪,作为未检检察官,也需要成为“知心妈妈”的素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放下严肃的外表,和孩子们打成一片,通过多种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期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年初,刘xx同志带领二十余名女检察官奔赴偏远的平民乡,为留守贫困孩子送去文具书包棉衣等学习生活用品,建立检察官一对一帮扶措施。开学季,印制了小学生安全防范小手册给留守儿童进行专题普法活动。今年九月联合院里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学校”活动,给全县中小学生上一堂法治课。专门制作了“拒绝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移动展板在各中学校展出。印制了五万份《xx县人民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告家长书》在学校、社区、乡村发放,增强家长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用务实廉洁的工作作风诠释检察官的职责
      工作之余,她埋头伏案,笔耕不辍,撰写的《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之探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行性之探索》等文章被《陕西检察》、《渭南检察》等刊物采用。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成因探析》获黄河三角洲法学研讨会三等奖。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成因探析》获黄河三角洲法学研讨会三等奖。《xx县挽救未成年人犯罪有良方》被《西部法制报》刊登。2017年带领女检察官慰问帮扶贫困留守儿童被《陕西日报》、《渭南日报》报道。
刘xx同志立足本职,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办案,做到公开、公正、文明办案,坚决拒办金钱案、人情案。做到了公正清廉,公正执法,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检察环节上落到实处,为预防我县未成年犯罪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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