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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通知
“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以及全省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部署会暨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至9月,在我市持续推进“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质量完成我市2018年3418名贫困人口脱贫,柳巷镇陶桥村、桥头镇汉塘村、自来桥镇白云寺村等3个贫困村出列的年度减贫任务,落实《明光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干60天,全面掀起脱贫攻坚工作新高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省脱贫攻坚年中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反馈2018年脱贫攻坚年中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x扶办〔2018〕x号),各乡镇街道及“十大工程”相关牵头部门要围绕存在基础信息不准、档案资料不全和项目资料不完善。部分项目申报、实施程序不规范,过程资料管理不完善,实施进度较慢。资金使用增收效益不明显等突出问题,针对《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一户一档”不完善,部分贫困户养殖项目的存活率低、销量低、产量低等个案问题,以及督查暗访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全面梳理细化,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强化、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
各乡镇街道及“十大工程”相关牵头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省年中督查问题紧急整改的通知》(x扶组〔2018〕x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扶贫办报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结果。
(二)落实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
贯彻落实《明光市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扶组〔2018〕39号)文件精神,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精准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全面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重点做好16项问题的排查整改。
1.是否存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审核程序不规范、“两该两不该”等精准识别问题。2.是否存在项目规划不科学、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脱离实际、产业发展模式单一等项目安排问题。3.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发放随意性大等资金使用问题。4.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不到位、帮扶方式单一、帮扶效果不好等措施到户问题。5.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队“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因村派人问题。6.是否存在脱贫成效依赖“输血”、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成效不可持续、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增收渠道等脱贫成效问题。7.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压力层层递减、政策落实不力、宣传引导不够等主体责任问题。8.是否存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主动发现问题不多、警示预防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高压态势没有形成等监督责任问题。9.是否存在虚假脱贫问题。10.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11.是否存在借机吃喝、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懒政怠政问题。13.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资金等向扶贫资金“动奶酪”问题。14.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大标拆小、随意发包、指定承包、工程转包等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问题。15.是否存在村干部直接吃低保、利用职权安排直系亲属享受扶贫政策、奖补资金发放给直系亲属等优亲厚友问题。16.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乡匪村霸问题。
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为期6个月,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份4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2018年8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于8月10日前并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自查自纠(2018年8月中旬—9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和主要整改措施[详见《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18〕96号)],细化责任分工,实行协同作战,注重“见事、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线索”,逐一排查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进专项排查整改。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市扶贫办。全面整改(2018年10月—12月),围绕排查整改工作重点,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专项方案,深入推进整改落实。12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扶贫办。总结提升(2019年1月),坚持抓当前、促长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在构建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方面,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注重统筹兼顾、抓细抓常,强化源头把控、长效监管,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三)全面开展五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五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明扶办〔2018〕73号)要求,全面开展五大专项清理行动。
一是开展“精准识别专项清理行动”,提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帮扶干部、镇村干部逐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甄别,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重点排查边缘人群,对其中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二是开展“精准退出专项清理行动”,提升脱贫人口退出准确率。各乡镇街道要对2014年以来脱贫户、2018年预脱贫户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脱贫质量复核。要严格对照退出标准,严格检查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关于明光市2018年预脱贫基本情况互查结果的通报》(明扶办〔2018〕68号)中指出的5大项25小项问题,逐项拿出整改措施、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年度3418名贫困人口脱贫的减贫任务。三是开展“满意度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扶贫专干严格落实《关于推行脱贫攻坚干部“1+N”驻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扶办〔2018〕41号)、《关于调整干部结对帮扶相关工作的通知》(明扶组〔2018〕21号)、《明光市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明光市村级扶贫专干工作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担负起各项工作职责、提高帮扶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