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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7、当年度提拔的一般定为称职等次。
8、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9、上报材料时请按考核对象职务层次及考核等次填报,并在备注中说明未参加考核人员、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次人员的有关情况。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时,各类表格一并报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考核工作作为强化公务员管理、规范公务员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平时考核有据可查、年度考核操作规范,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严肃有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注重平时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所占权重一般不低于60%。各单位考核时,需将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强化结果使用。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考核结果使用途径,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级别调整、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考核结果的待遇兑现和奖章、证书的领取及发放工作。
(四)按时完成考核。市直各单位要在2017年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xx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表》和平时考核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于2017年3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逾期不报的,须由党委(党组)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否则不予受理;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
考核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件表格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