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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通知
整理公文 市纪委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通知
各乡镇(办)纪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各纪工委: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元旦、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又恰逢省市县两会和市县乡换届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一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一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自觉绷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根弦,严守纪律底线,决不越雷池一步。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重申如下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强化监督检查,从严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铁面执纪,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在全市形成一寸不让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一)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通过网络、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举报,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回复举报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
(二)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增加检查频次,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通过税务票据系统、公安监控视频系统、财政、审计业务检查报告等手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抽查督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所联系单位“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力度,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市纪委廉政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情况,并对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暗访抽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三)从快从严问责。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制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和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有关要求
持续保持强力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和具体抓手,做好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和严厉整治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必须严明纪律,狠抓落实。
(一)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办)纪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于2017年2月17日前向市纪委廉政室反馈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附问题清单、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典型问题。市纪委廉政室统一报纪委领导。市纪委将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问责。
(二) 加强典型问题报送。按照重要节点典型问题每周报送的要求,从现在起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办)纪委、市直部门纪检组分别于每周五(即2016年12月23日、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1月13日、1月20日、1月27日、2月3日、2月10日、2月17日)10:00前将本辖区、本部门查处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跑官要官等方面典型问题及案例剖析报市纪委廉政室。特别要报送隐形“四风”问题和反映“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的问题。报送典型问题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典型问题当事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党纪政纪处分等要确保准确无误。
(三) 准确分析研判。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梳理汇总,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不断探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减少“四风”问题发生。
各乡镇(办)纪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各纪工委: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元旦、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又恰逢省市县两会和市县乡换届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一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一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自觉绷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根弦,严守纪律底线,决不越雷池一步。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重申如下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强化监督检查,从严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铁面执纪,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在全市形成一寸不让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一)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通过网络、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举报,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回复举报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
(二)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增加检查频次,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通过税务票据系统、公安监控视频系统、财政、审计业务检查报告等手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抽查督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所联系单位“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力度,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市纪委廉政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情况,并对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暗访抽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三)从快从严问责。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制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和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有关要求
持续保持强力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和具体抓手,做好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和严厉整治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必须严明纪律,狠抓落实。
(一)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办)纪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于2017年2月17日前向市纪委廉政室反馈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附问题清单、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典型问题。市纪委廉政室统一报纪委领导。市纪委将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问责。
(二) 加强典型问题报送。按照重要节点典型问题每周报送的要求,从现在起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办)纪委、市直部门纪检组分别于每周五(即2016年12月23日、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1月13日、1月20日、1月27日、2月3日、2月10日、2月17日)10:00前将本辖区、本部门查处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跑官要官等方面典型问题及案例剖析报市纪委廉政室。特别要报送隐形“四风”问题和反映“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的问题。报送典型问题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典型问题当事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党纪政纪处分等要确保准确无误。
(三) 准确分析研判。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梳理汇总,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不断探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减少“四风”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