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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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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通知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为贯彻十九大对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新部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约束,明确红线边界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对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要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着重发现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会议文件、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履职尽责、反映情况、作风纪律等10个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格把握纪律红线,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坚决防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十个坚决禁止”:

(一)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或由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

(二)坚决禁止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收受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土特产等;

(三)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四)坚决禁止利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五)坚决禁止参加“一桌餐”,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六)坚决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七)坚决禁止利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贺卡和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八)坚决禁止利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以及报销个人费用;

(九)坚决禁止以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收受贿赂;

(十)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自律意识

各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申纪律规定,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明高线、知底线,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坚持节前打招呼、提要求,通过会议传达、微信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释放信号,以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早作提醒,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教职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各单位部门正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 “头雁效应”。各单位纪检人员要主动作为,扛起责任,发挥好同级监督作用,协助党委班子落实好教育管理及监督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查顶风违纪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教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监督,捕捉“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揭开“隐身衣”,从严查处“新伎俩”,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的纠正“四风”教育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持续发力巩固成果。

学校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中纪委举报网址:
 

中共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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