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收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通知
- ·下一篇文章: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通知
区直机关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班通知
整 理 4
区直机关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班通知
区直机关各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机关党务干部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举办区直机关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1月2日至3日,学习时间2天。
二、地点
宁夏税务干部学校4号楼报告厅(兴庆区凤凰北街312号)。
三、参加人员
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
四、学习内容
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抓好基础工作,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交流观摩等。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处理好工学矛盾,按照分配名额(附件一)组织参加培训。学习班上作交流发言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要提前做好准备,于10月28上午12点前将发言材料发工委组织部邮箱。
(二)请各部门(单位)于10月26日18时前将参学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可登录区直机关协作片区QQ群下载,QQ群号xx)报工委组织部邮箱(cc)。
(三)参学人员名单上报后,不得随意调换。学习期间要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请假。
联 系 人:姚xx
联系电话: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