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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xx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委办〔2018〕x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重点聚焦市(区)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特别是普通高中扩招后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校园(校舍、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
三、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8月16日至20日,以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要实现辖区内所有学校全覆盖。一是指导各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重点关注普通高中扩招后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综合治理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二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队督导,重点检查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二)市级督查。8月21日至23日,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各市(区)自查情况,组织对各市(区)、市直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校舍(校车、校园)安全管理、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和资源配置与规范招生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限时整改落实。
(三)省级督查。8月27日至29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5个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对各设区市实现全覆盖。
四、督导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区)、各学校2018年秋季开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二)察看学校。督查组在每个市(区)抽查学校不少于6所,涵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其中普通高中不少于2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梳理总结本地、本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各市(区)、市直各学校于8月2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电子稿,纸质盖章材料由督查组带回。报告内容包括:秋季开学准备工作情况、做法与经验(列举实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时间节点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联系人:任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