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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预算编制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53:08

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必须追加当年预算的,首先通过调整部门当年支出结构解决。各单位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要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确保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市财政部门将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未按期分配的二次分配资金,年底结余的专项经费,财政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清理:
    1.部门二次分配项目支出要求:部门二次分配项目必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形成具体的分配方案,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单位和项目,且无正当理由的,由财政部门核实后收回总预算。
    2.结转结余资金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强结转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历年专项结转资金。
    (1)2014年结转的项目支出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一律不再结转到2016年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收回统筹安排。
    (2)公务费、福利费、工会费、公共交通补贴、公务接待支出经费指标当年未使用完毕的,一律不再结转到下年使用。
    (3)2015年项目支出存在结余的,原则上不再予以结转,确需继续结转实施的,应提供相关依据说明。
    3.继续执行专项支出预算执行率与预算分配挂钩的约束机制。
    对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专项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单位,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将相应压缩其专项支出规模。
    (五)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行预算绩效评审制度,绩效目标申报的项目起评标准为100万元,纳入2016年绩效目标申报范畴的是100万元(含)以上项目和部门绩效试点单位。因此,各部门务必把绩效目标的制订和申报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同时,我局将加大项目绩效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凡绩效评审核减或核销的项目,如无特殊理由,一律按绩效评审核定结果安排项目资金,核减资金不得用于本单位的其他项目。
    (六)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采购预算约束。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按照“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的工作流程,各预算单位凡使用部门预算安排资金(除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基建支出外)购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均应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再根据预算安排申报具体采购计划,方可实施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最后凭相关材料申请支付采购资金。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将无法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实施政府采购。
    (七)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珠府〔2011〕89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珠财〔2013〕6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预算管理。预算单位向社会组织购买及外包给非社会组织的服务应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编报,未列入部门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原则上不予实施。购买服务单位(购买主体)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科学测算购买服务成本,明确购买服务的数量、价格、可行性报告、目标和评价标准等。所需资金从其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年初预算未作安排但工作必须开展的项目,通过调整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安排;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事项或市委、市政府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重要事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一事一议”原则,专项研究确定购买服务资金规模和来源。
    2.明确购买服务范围。购买服务范围包括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以及单位按照“三定”方案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购买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调研等。
    3.规范管理程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项应符合珠海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年度目录的规定;承接服务的对象应符合珠海市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市级社会组织目录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政府采购,编制采购预算。
    4.加强信息公开。各购买服务单位(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需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项目预算、评价方法和服务要求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公共服务提供的相关信息在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有效流动,以构建一个程序透明、过程开放、公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平台。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相关监管机构将不予受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四、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报要求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又是我市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第一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部门预算是部门和单位行政职能的财力保障,各单位要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认真领会《珠海市市级财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充分认识零基预算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管部门还要从全局工作出发,加强单位内部的业务统筹,加强对下属基层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注重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同参与,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力求节约,从严编制。
    2016年部门预算要继续严格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办公、会议、培训、出国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均按零增长控制,不能超过2015年度的规模。尤其是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更应从严控制,其中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15年预算批复数。同时,2016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公务接待开支定期上报制度,由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开支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三)注重绩效,细化目标。
    通过开展单位自评和专家现场评审,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增强预算单位对预算编制的重视程度,同时把支出进度作为绩效考评结果的重要参考指标,本篇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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