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渠县各级团组织正按照渠团发[20XX]20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度团费的收缴工作,以确保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团费上缴任务的学校有渠中、二中、三中、宝城中学;已完成团费上缴任务的青年文明号单位有渠江地税所。希望没有上缴团费的各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青年文明号团组织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按要求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团费收缴任务。
用户名: !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