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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近期,国内省内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11.18”北京大兴火灾、“12.1”天津城市大厦火灾、“11.29”连云港市海州农贸市场火灾,特别是12.9凌晨灌南堆沟港化工园区的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失联,惨痛的事故教训给我们敲
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12月10日县安委会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认真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岗位要求,做出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
产安全。周一前各校要召开教干班子会、教职工会和国旗下讲话,对校园安全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二、立即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重点一是危险化学品,二是消防安全,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三是交通安全,校车、三四轮车安全监管要到位,不留死角。四是校园安全防范。强化学校门卫管理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完善校园警
务室建设,安排专职警务联络员,校门口值班室必须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校园一律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随意外出和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校;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教师24小时值班,学生宿舍要实行分时段封闭式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宿舍管理人员职责,
做到定岗定责。要充分发挥校园技防的作用,做到适时监控。学校要设立外来人员接待室,严格履行入校手续,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学生集中区域;要搞好校园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防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不明
身份人员进入校园。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外来的各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
三、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歹徒伤害、勒索、绑架等安全教育和教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案件,能够及
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预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健全预防拥挤踩踏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加强值班,建立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要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倡导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
,强调安全第一,不强调整齐快速。要进一步完善楼梯、走廊、通道等部位的照明设备设施和警示标志,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及时清理障碍物,确保楼梯、走廊、通道畅通。要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环境和季节变化以及可能发生的灾难事故和
学校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应对措施,增强师生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开展内容广泛的应急演练,尤其是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加大演练密度,
将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要做到组织协调有力,疏散有序、路线清晰,避险集合地点安全、明确、有演练预案、有专业指导、有风险控制、有过程总结、有信息反馈,真正使演练具有实效性,避免形式化。
四、及时报送安全信息。各校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要实行小时值班制度和教干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五、严格督查追责。即日起,各校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教育局将随机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措施不落实、不履行主体责任,造成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实行责任追究。
xx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