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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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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等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尚俭戒奢,严格执行廉洁过节的规定

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履职尽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学校纪委(监察处)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大学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