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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明单位进行督查测评的通知
各文明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打造“厚德成安”,提升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关于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县文明委将对我县各文明单位开展督查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1、听取汇报,重点是结合“善行河北•温暖邯郸”,围绕打造“厚德成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做法、成效,要求语言简练、内容实在,时间在5分钟左右。
2、查看文件材料、照片等。
3、查看单位环境、硬件建设情况。
二、测评程序
1、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2、按照《测评表》逐项查看、评分,汇总分数。
三、测评路线安排
第一批:交通局→国土局→检察院→财政局
第二批:法院→国税局→地税局→计生局
第三批:气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供电公司
第四批:烟草局→公安局→联通公司→工商局
第五批:卫生局→广播电视台→县医院
(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本次督查测评活动是在县文明委领导下进行,由县文明委领导带队,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参加,对各单位文明创建成效的一次检验,检查结果将作为评选省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把这次督查测评活动作为文明创建活动补弱固强完善提高的过程,对照测评内容自查自纠、对标达标,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这次测评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成安县文明办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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