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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督查行动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2:55


一、基本情况

  大多数乡镇都比较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对渡口及渡船进行了有效管理,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组织专人进行了多轮安全隐患排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经督查,渡船对各项安全要求较为了解,船主安全、防范意识有所增强,安全措施基本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落实不力。一是全县大部分渡船未落实签单发航制度。一方面相关人员未真正认识其重要性,应付了事;另一方面签单员普遍工资不高,客观上难以激发工作积极性。二是穿拿救生衣基本未落实。几乎所有渡船都没有坚持乘客上船穿拿救生衣。三是学生交接制度落实不力。武潭学生渡口(马迹塘镇)、鲊埠学生渡口、铁炉湾学生渡口(三堂街镇)均未完全执行学生交接制度。

  (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整改不到位。大栗港镇、马迹塘镇、武潭镇、三堂街镇个别码头阻车设施不到位。其中大栗港镇栗山河汽车渡口阻车装置被船主恶意损毁,船主对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存在抵触情绪,督查时正用湘桃江2111客渡船非法渡车。泥潭汽车渡口、塘湾汽车渡口(均为马迹塘、武潭二镇渡口)及三堂街镇郭家洲汽车渡口、黄泗里汽车渡口未按要求对渡船进行改造,大栗港镇童子山汽车渡口、三堂街镇湖莲坪汽车渡口、桃花江镇沙咀上汽车渡口因船舶资料不齐目前还没有办理渡船营运手续。二是营运资格不健全。渡口(渡船)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改造后,因后续手续办理不到位,尚不完全具备营运资格。其主要原因,一是上级相关机构工作程序未走完,导致县海事、港航相关后续工作受阻,有关证照无法发放;二是船主改造完后,未积极申报相关部门进行检验。武潭镇、大栗港镇、三堂街镇个别渡口存在此情形。三是硬件设施不到位。泥湾渡口(为修山镇、浮邱山乡渡口)、桃花江镇人和桥渡口、三堂街镇郭家洲渡口及松木塘镇渡口码头等均未硬化。

  (三)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大栗港镇新园汽车渡口的当班驾驶张汉军无船员适任证书驾驶渡船,九湖渡口的谷春生用“三无”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赤岗坪渡口存在农用船非法载客行为。

  (四)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大栗港镇毛羊坪汽车渡口航行区域0092号挖沙船正在作业;三堂街镇杨家渡渡口左岸渡运航线上有一网箱影响渡船航行安全,黄泗里汽车渡口与仙人岩汽车渡口之间有8艘吸金船非法作业;桃花江镇人和桥渡口航行区域内存在砂丘影响通航安全。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认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各乡镇、县地方海事处、县港航所等单位和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开展深入广泛的社会宣传,着力培养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切实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二)扎实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县地方海事处、县港航所要狠抓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各项制度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安全整改要迅速到位;要积极行动,尽快办理好船只相关证照;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渡运行为,要依法依程序从严从快处理;对航道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规范水上作业,消除安全隐患。对问题特别突出的栗山河渡口、新园汽车渡口、九湖渡口、赤岗坪渡口等渡口码头,大栗港等乡镇必须切实配合海事、港航等部门,在10月底以前查处并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和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又要从全局工作着眼,切实加强配合,及时报送信息,互通情况,建立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要按照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的工作职责(桃水安综领[2012]1号),严格落实责任,严禁相互推诿。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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