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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6: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农民参合个人缴费由60元/人·年提高到70元/人·年,筹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确保2014年我县新农合筹资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筹资标准:2014年筹资标准为390元/人·年,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补助320元/人·年,农民个人筹资70元/人·年。
  三、筹资对象:遵照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凡属本县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居民,均可自愿参加2014年新农合。县内务工农民、失地农民、无户籍农民、无固定职业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对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预产期在2014年度的孕妇可为未出生婴儿提前缴纳2014年参合金。
  四、筹资程序: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筹集,采取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和经办人员包户等多种筹资措施,定点或上门以现金方式收缴参合金。以户为单位,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尽量扩大参合覆盖面。各行政村(社区)在收到农民家庭缴纳的参合资金时,应逐人填写参合登记表,并开具《安徽省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据》。
  五、筹资任务:2014年新农合筹资以乡镇为单位,农民参合率应确保不低于100%,力争超过2013年的100.79%。
  六、工作要求
  (一)参合数据整理录入工作。9月初,县新农合中心平台和全县乡镇医院his系统整体切换并成功对接。为适应新系统要求,各乡镇要在筹资结束后,做好参合数据登记、整理,并直接进入县新农合中心平台系统的参合人员信息管理模块,以2013年度参合数据为底表,在底表上进行参合人员信息增减、修改和完善,复核无误后将参合人员数据保存为2014年度参合数据。
  2014年参合数据库整理、录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妥善安排专人和资金做好参合数据登记、整理、录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整理后的参合数据录入新农合信息系统,确保2014年元月顺利启用新的数据库,补偿工作平稳过渡。此外,2014年参合数据的整理质量将作为筹资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二)完善农合编码和IC卡号完全对应。各乡镇要做到农户编码与IC卡号完全对应,避免补偿款打卡发放时出现差错。特别是中间断保的参合人员,继续使用其曾用IC卡号和农户编码时,要注意核对IC卡号和农合编码是否与其他参合人员重复。对于新增参合人员,发放新的IC卡号和农户编码时,也要认真核对,避免重复。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补办新IC卡后,旧的IC卡又重新找到的农户,旧卡不能再次使用。
  (三)新农合IC卡办理。在筹资期间,凡2014年新增参合农户,由乡镇汇总交县级经办机构免费办理新农合IC卡,若出现损坏或遗失的,由乡镇合管站核对汇总上报,县合管中心复核确认后有偿补办,并及时发放至参合农户手中,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签收手续。
  (四)做好“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界定和登记。因这三类人群,不需要个人缴纳参合资金,由县民政局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偿解决,同时新农合对他们有倾斜政策,各乡镇务必要对三类人群进行反复核对筛选,以县民政局提供的当前花名册为依据单独造册,并在参合人员信息管理模块中,将这三类人员属性注明并仔细复核,便于2014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及时兑现。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筹资工作目标任务。各乡镇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新农合的筹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同志具体抓,采取乡村干部分片、分级及包村、包组等措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要把新农合筹资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2014年度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目标要求。
  (二)强化宣传,引导农民自愿参合。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公开信、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县特别是边远山区群众、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和相关知识,尤其是要宣传2014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后,新农合补偿方案将进行适度调整,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通过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筹资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规范运作,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在筹资过程中,要根据各自特点,创新工作方法,针对服务人群广、居住分散的特点,坚持以村、组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取农民自筹资金,要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参合,统一造册,缴纳参合资金时,都必须向农户及时开具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收据,做到参合资金、参合人数、参合花名册、开具收据“四个一致”。收取的参合费用要及时足额存入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将筹集资金足额上缴县财政专户。对不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参合规定、截留挪用参合资金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协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协作,密切联系,合力攻坚。县卫生局要切实调整完善好2014年新农合补偿方案,指导各乡镇扎实有效地开展筹资工作。县财政局要负责做好新农合资金的预算和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开展筹资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县民政局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资金和各级医疗机构为其垫付的大病救助资金。县广播电视台、《池州日报·东至新闻》采编室要做好新农合有关政策宣传报道工作。县统计局和县公安局要提供农民人口数据和花名册,核实筹资人口基数。中国电信东至分公司要着力解决山区乡镇网络不畅,影响农民刷卡就医的问题。县合管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筹资政策、补偿流程、参合数据管理、IC卡办理等工作业务指导。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筹资工作。
  (五)加强督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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