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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幼儿园开办情况复合审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幼儿园开办情况复合审验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幼儿园(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加快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加强幼儿园开办情况复核审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复核审验工作原则
XX教育文化体育局将对区属所有幼儿园开办情况进行复核审验。认真清理整顿本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对幼儿园(所)开办情况进行复核审验。审验不合格且限期整改后仍然不达标者,要坚决查禁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或接近当地基本办园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限期补办办学许可证。
二、复核审验重点项目
1、幼儿园办园许可证等证件要健全。
2、幼儿园环境、房舍、设施要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
3、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工作人员资格、学历、健康等方面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全区幼儿园要选用经辽宁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及不规范用书。幼儿园开展各种实验及教科研项目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或以盈利为目的的教科研实验和活动。同时,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三、相关要求
1、区属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里组织相关人员从11月28日开始,至12月7日,对属地所有公办园、民办园进行复核验收,发现问题,按照复核审验工作原则及时处理并认真总结。
2、区属各幼儿园将自检自查材料上交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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