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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规范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中小学:
2011年11月23日至24日,市教育局检查组一行三人对我县“普实”工作的准备情况作了检查指导。检查组先后对全县10所中小学校进行察看,对各校在实验室仪器建账和实验开出方面所做的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学校实验仪器柜编号,柜上没有张贴仪器分类标签;仪器没有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发的中小学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目录入柜存放,随意性较大。
二是账册填写不规范,明细帐页中的有关项目漏填、错填;总帐空行,没编序号或序号编排错误,只填正面没填反面,“数量栏”中的数量填写单位、规格等。
三是整体、单一的实验仪器没有去除外包装、说明书没有取出或归类存放。
四是仪器存放不规范,天平和显微镜使用后没有复原或完全复原,磁铁、小磁针摆放不合理,生物实验室该直立展示的标本没有直立展示,百叶箱、风力风向仪等没有按要求安放到室外提供给学生观察。
五是危险药品存放不规范,没有进入专用柜,没有上锁,无详细危险药品取用记录。
六是药品分类不科学,存在酸碱混放,酸碱和PH试纸同柜存放,金属仪器和药品同柜存放等现象。
六是贵重仪器、精密仪器和分组实验仪器没编号建立相应的档案卡。
七是实验室布置不合理。实验桌没编号;没有悬挂科学家画像和名人名言,或挂了与该学科不相关的画像;制度牌悬挂位置不恰当;没有挂窗帘;换气设施作用不明显;实验室外没有标志牌,实验室内没有安装黑板。
八是部分学校的领导对“普实”工作没有引起重视,对学校的实验室用房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验教学工作开展不正常。
当前,全县迎接“普实”验收在即,请各校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安排分管领导组织各学科教研组结合各学科管理规范和上级部门下发到学校的各类资料,认真自查整改,务必于12月10日前整改完毕。县教育局电教室也制作了《实验室管理要领》,供学校参考。请各校实验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加入“x实验教学”QQ群(群号为2x9460),方便相互交流,在群共享内共享资料。云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实验仪器配备目录及云南省实验教学普及验收标准已传至“盐津实验教学”QQ群。
附件:实验室管理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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