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宣传栏
- ·下一篇文章:通知范文
123农廉工程实施方案
会制度
1、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村民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切实做到重要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加强对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统一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台账,对每个工作环节据实记录,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实行决策事项申报、结果公开和月报告制度,报镇(街道、开发区)审核备案,保证民主决策按程序实施。
2、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严格按照选人标准和工作流程,选准配强村监委成员。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监委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设的,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监委主任。围绕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工作运转、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等方面探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村监委工作运行,为村监委履行职责提供依据。特别是要加强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和便民服务的监督。要认真统计村监委的数量以及村监委成员的人数、姓名、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将统计资料录入农廉监管平台。
(三)着力构建“三大网络平台”,不断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科技水平
1、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区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依托镇(街道、开发区)农经站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运行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所有的财务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经济承包合同等全部纳入到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范围。建立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区里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构建镇(街道、开发区)代理、区级即时监管、市级远程监控的监督管理新模式。要建立健全农村资产、资源及公共工程招投标制度,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以及农村公共工程建设等,实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2、大力加强村(居)“三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三务”公开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规范“三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和标准,将“三务”公开贯穿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现透明党务、诚信政务、阳光村务。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广泛利用各种形式,不断深化“三务”公开,实现“三务”公开全覆盖。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要结合实际着力打造集党务、政务、村务、公共事务各类公开于一体、多媒体联动的公开平台,保证“三务”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村情、知晓“三务”,依法监督和管理村级事务,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大力加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区、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三级要按照“四有”标准要求,年内建立以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主导、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便民服务站或代办点为基础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其中,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要在300-500平米左右,不够标准的,要进行改建或扩建。各村(居)要建立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室,全面推行免费代办制度,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利用现代办公手段,加大网上办理或代理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各级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勤政。
(四)建设科技监管、服务、预警电子监管平台。运用“制度 科技 平台”、“人控 技控”的方法,把科技手段融入“123农廉工程”建设之中。按照省市要求,统一开发软件,建设贯通市、区、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户五级互联互通,与“淄博农廉网”并网互通。着力打造“三资”监管、“三务”公开、“三级”便民服务三大电子信息平台,形成以“三资”监管、惠农政策宣传、党风廉政教育、查询投诉举报、纪检监察信息和舆情信息收集等8大模块于一体,具备网上实时监控、问题自动报警、信息及时反馈、管理全程公开等多种功能的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不断提升农村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近期,区、镇(街道、开发区)要搭建起网络平台框架,6月底前,全面完成相关资料的录入工作,实现各级联网运行。
四、任务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123农廉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纪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
(二)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
(三)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六)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居“三务”公开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纪委、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
(七)精心搭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
1、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村民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切实做到重要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加强对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统一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台账,对每个工作环节据实记录,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实行决策事项申报、结果公开和月报告制度,报镇(街道、开发区)审核备案,保证民主决策按程序实施。
2、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严格按照选人标准和工作流程,选准配强村监委成员。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监委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设的,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监委主任。围绕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工作运转、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等方面探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村监委工作运行,为村监委履行职责提供依据。特别是要加强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和便民服务的监督。要认真统计村监委的数量以及村监委成员的人数、姓名、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将统计资料录入农廉监管平台。
(三)着力构建“三大网络平台”,不断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科技水平
1、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区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依托镇(街道、开发区)农经站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运行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所有的财务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经济承包合同等全部纳入到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范围。建立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区里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构建镇(街道、开发区)代理、区级即时监管、市级远程监控的监督管理新模式。要建立健全农村资产、资源及公共工程招投标制度,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以及农村公共工程建设等,实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2、大力加强村(居)“三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三务”公开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规范“三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和标准,将“三务”公开贯穿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现透明党务、诚信政务、阳光村务。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广泛利用各种形式,不断深化“三务”公开,实现“三务”公开全覆盖。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要结合实际着力打造集党务、政务、村务、公共事务各类公开于一体、多媒体联动的公开平台,保证“三务”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村情、知晓“三务”,依法监督和管理村级事务,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大力加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区、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三级要按照“四有”标准要求,年内建立以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主导、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便民服务站或代办点为基础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其中,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要在300-500平米左右,不够标准的,要进行改建或扩建。各村(居)要建立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室,全面推行免费代办制度,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利用现代办公手段,加大网上办理或代理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各级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勤政。
(四)建设科技监管、服务、预警电子监管平台。运用“制度 科技 平台”、“人控 技控”的方法,把科技手段融入“123农廉工程”建设之中。按照省市要求,统一开发软件,建设贯通市、区、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户五级互联互通,与“淄博农廉网”并网互通。着力打造“三资”监管、“三务”公开、“三级”便民服务三大电子信息平台,形成以“三资”监管、惠农政策宣传、党风廉政教育、查询投诉举报、纪检监察信息和舆情信息收集等8大模块于一体,具备网上实时监控、问题自动报警、信息及时反馈、管理全程公开等多种功能的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不断提升农村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近期,区、镇(街道、开发区)要搭建起网络平台框架,6月底前,全面完成相关资料的录入工作,实现各级联网运行。
四、任务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123农廉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纪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
(二)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
(三)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六)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居“三务”公开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纪委、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
(七)精心搭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