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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意见》,XX区城管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切实改进调研作风。局领导调研我区城市管理执法、文明创建等活动时,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第一手情况。主题要明确,目的性要强,带着问题下去,重在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搞形式主义。局领导同志到街道、乡镇调研,陪同的科室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一律轻车简从。局领导每年围绕1到2个重点调研课题,拿出不少于20天的时间,到矛盾多、难度大的城市管理一线进行调研,调研结果要向局党组写出专题调研报告。 二、精简会议活动 2、严格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格会议纪律,建立缺席、迟到、早退通报制度。实行"无会月"制度,每年的四月、九月定为"无会月"。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我局承办的全区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一般只开到街道、乡镇一级,不要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