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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刑侦大队月考评机制
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月考评机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侦防机制改革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刑侦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衡量各探组的工作实绩,提高刑侦部门的破案能力和办案质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开展的考评活动要以深化刑侦工作改革,提高侦查破案能力为目的,使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法律素质和队伍管理及办案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把刑侦部门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法严的战斗集体。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大队将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秘书科全面负责考评的累计工作,使工作得以开展和实施。 三、考评时间 考评活动从2007年11月份开始,逐月进行。 四、考评对象 本次考评活动的对象是大队成立的四个探组,即南埔、界山涂岭、后龙峰尾、山腰前黄探组和秘书科、技术科,实行科队领导负责制。 五、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队伍建设方面 队伍建设基础分为55分,原则上采取只扣分不奖的办法,规定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两个不准”、省公安厅的“五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