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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促使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奖惩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报账管理制度等。 第一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条 考勤管理是公司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一个必要的环节。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条 以机关各部门和支公司为单位,建立日常考勤登记簿,逐日登记考勤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早退、处罚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年累计达20次者,根据《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奖惩管理暂行办法》,可予以辞退。 员工因不可抗力(遇到暴雨、大雪、意外事件等)、交通堵塞导致无法准时到岗的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