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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20:27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养殖、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上,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食品安全特重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以生命救助为主,高效及时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果断科学排险,消除事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让生命安全的威胁。

四、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五、处置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预防,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及时果断,依靠科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重大隐患防范。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成立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跃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鲍忠银、分管副市长滕树静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局、市农业局、市蔬菜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城建局、市教育局、市安全局、市广电局、市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局长周吉涓任主任。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等工作机构。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命令;

(二)收集、掌握事故相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三)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及处置指令,启动相应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四)负责指挥调度警力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五)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和对特定区域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协助指挥部统一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二)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指定相关场所;

(三)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问题;

(四)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各项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五)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

(六)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药局、市公安局、是经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任务是负责传达市指挥部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事故协调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牵头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据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

(三)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决定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四)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划拨专款,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各项物资经费;市商务局、市经济局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物资保障方案,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市食药局对急救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

(五)善后处理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家属安抚工作。

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指挥部负责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第三部分  预警与监测

 

一、预警分类

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并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予以标志。

二、监测

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收集、掌握事故前后有关动态信息。具体分工为:市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动植物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市商务局、市经济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酒类、畜禽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市食药局负责保健食品、餐饮领域的卫生监测与监督;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依法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件的查处工作。

三、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电话:8520422)或市人民政府(电话:8520008)报告。接到报告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重大以上等级事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应立即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核实事故情况,部署救援力量。综合协调组应就现场处置情况不间断向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报告。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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