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第三十条 学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任期目标运行机制。学校因工作需要设工作岗位,因岗位需要定工作职责、责任和任期目标,因岗位职责、责任和任期目标的需要依法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校产实行建帐登记、毁坏报损制度。学校校产总帐应与使用部分分类帐一致,做到帐物一致。
1、新购置用品,要拟定申请购置计划,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购置,重大购置项目上报学校董事会集中研究,由总务科统一采购。
2、新购物品属学校新添置的校产,应先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借用、领用由董事长签字,借用、领用人员进行登记,方能出库。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正常损坏的要以旧换新。
3、校园内花草、树木、建筑物、水电设施属公有财产,任何个
人不得随意损坏或据为己有。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学校的所有教师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综合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合格教师的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四法、一决定、一规范”,即《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心理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3、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才观、质量观,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上进心。
4、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专业扎实,教学方法灵活,善于改革创新,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有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出色完成自己所负担的教育教学任务。
6、为人师表,顾全大局,关爱学生,举止文明,广泛赢得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第三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师法》有关规定,安排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专业教师担任各学科的课程教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不聘用不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专业教师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聘用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为教师的,被聘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
学校对教职工采取全员聘用制,每年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道德素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聘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以及奖惩的依据。年度考核为末位者(倒数第一、二、三名),学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学校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 、结合国家形势,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道德建设。
2、 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 、学校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式的培训。
4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5、学校鼓励教师在思想工作、教育方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实践。
6、学校实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及单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实行教师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
学校根据工作岗位及职责范围,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损失多少、影响大小,追究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八条 坚持以人为本,教师的基本任务是既教书又育人,但,首先是育人,然后是教书。学生的基本任务是既学知识又学做人,但,首先是学会做人,然后是学习技能。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技能是创造财富的基础,育人教书是教育教学管理的根本任务。
第三十九条 加强和改革德育教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摸索职业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把培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技术精湛、全面发展”的中等专业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来抓。
1、 对教职工进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教育;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针政策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以及法律法规教育。
2、 对学生进行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学校的教育;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加强常规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操作指导教师、基础理论课教师、班主任及干部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做到“处处都育人,人人都育人,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建立良好的班风和校风。
第四十条 学生工作处以德育教育为中心。负责学校德育、卫生、扶贫、助学、安全保卫以及学生、家长的来访接待等工作。对招收的新生进行政审,对在籍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制定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技能精、校容美”的目标。
第四十一条 学生工作处的主要工作任务
1 、认真贯彻实施《中等专业学校德育教育纲要》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利用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德育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
2 、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 、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班主任育人工作能力。
4 、及时处理学生中偶发事件、违纪事件。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健康、环保、科技、国防、学风等教育,防止发生违法犯罪现象,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5 、加强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