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6 、做好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工作。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学校以教学为重点,以质量求生存。教务处要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着力教学创新,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和技能水平。
第四十三条 教务处主要工作任务
1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职业教育课程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好课程表,不得随意增减课时。理论课与实训课的比按1:1安排。
2 、建立健全教学教研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 、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师的教研活动,提高教研实效。
4 、认真抓好常规教学,即“备、教、改、辅、考、评”等六个环节,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5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为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创造条件。
6 、做好新生编班、学生升留级等工作,做好教科书、教材预定及发放工作。
7 、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办公时间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8 、按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勤、教学奖惩考绩及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9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和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科目和技能进行质量、技能抽测,定期对教师的教案、听课笔记和学生作业进行抽查和记载。
10 、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负责评选和向市级以上专业刊物推荐。
第四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 严格执行职业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开学、放假时间,任何班级不得自行停课参加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大型剪彩、庆典等活动。停课半天,报请董事长批示;停课一至三天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2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另立名目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经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扶助,鼓励师生
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对困难学生进行帮助。
3 、要尊重学生人格,积极防止学生辍学流失,以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任何人不得歧视学生,不得驱赶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 、开展创新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技能,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5 、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认真上好体育课以及其他理论基础课。开好运动会,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技能。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及好人好事予以大力表彰,对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及犯有错误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纪学生视违纪和犯错误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六条 总务后勤工作要树立“三个服务”思想,即服务教育、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思想;做到“三个承诺”,即服务热情、服务及时、服务到位;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教育性原则、服务性原则、效益性原则。
总务后勤人员实行流动工作法,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师生反应的问题,要做到“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热情、周到、圆满、服务到位。
第四十七条 严格财务管理
1、按照上级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
2 、建立财务申报、审批、财务年度报告制度,实行财务重大支
出董事会决定制。
3、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和结算。
4、教职工报销须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副校长签字后交会计审核、再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财务实行年度内审制,即每年由学校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学校财务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四十八条 严格财产物品的管理
1、各科室、各年级所需教育教学物品均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急需而少量的物品不便统一采购时,须先请示分管领导,写出报告,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采购。未经同意擅自采购的,一般不予以报销。
2、采购的所有物品必须先造册登记、入库,然后由专人分发或领取。属于固定资产的要专项登记,每月清理一次。
3、学校物品一般不允许借为私用,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的,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用,借用时必须履行必要的借还手续。
4 、学校应及时了解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中的需求,及时购置教育教学用品和学生用品,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及时做好校舍、校具和师生生活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5、学校设备、仪器、物资要统一建帐,分工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清查,及时做好变更及增减手续。
第四十九条 严格各项基本设施的管理
1、根据学校的整体规划有步骤地搞好校园的“净、静、绿”及美化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为师生营造优美的工作、学习和教书育人环境。
2、学校确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和器械,
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搞好学校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对学校出租房屋、场地、设施,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5、搞好学生食堂监管和住宿生的优质服务工作。
6、协调学校供水、供电、交通等设施的安装、维修。搞好相关费用的统计、收缴等工作。
第七章 教育监督
第五十条 学校工作接受市政府、市教育局、社会、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机关部门、学生、学生家长的广泛监督。
1、依法接受国家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
2、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3、接受学校内部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4、接受国家政府及各级业务部门、职教部门的综合或专门监督;
5、接受学校行政监督、教师民主监督、社会、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个人监督;
6、学校办学成果、学术成果、荣誉称号等接受全方位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的政策为准。
第五十三条 修改本章程有关条文必须经教代会通过,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设置机构、选聘干部、聘任教职员工,建立教师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