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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为民务实清廉“十星标准”
党组织为民务实清廉“十星标准”
1、制度星。制定本单位为民服务标准、干部岗位职责,建立推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定期调研、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信访接待办理等为民服务制度,健全财务规范管理、重大项目和决策征求群众意见等制度,其他各项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
2、平台星。公开为民服务热线电话(手机)、设立为民服务信箱、干部去向公告牌,并有专人负责电话和信箱管理,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有《为民务实清廉记录本》,及时做好各种记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便民设施齐全,设立服务台、党员示范岗或党员先锋岗。
3、能力星。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善于破解工作中的困难,无难题上交现象。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在本单位和本系统树立2名以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标尺、赶有目标。
4、民意星。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三天内答复,在一定时限内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单位干部职工对群众感情深厚,无群众投诉现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在90%以上。
5、作风星。扎实开展以“勤政敬业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效果明显,克服短、畏、私、懒、浮、拖等问题;单位管理规范,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无旷工,服务态度好,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会风文风好,无违反“八项规定”现象,精简会议和文件,文件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
6、效能星。推行“五公开一公示”,即:受理单位和具体机构公开、办事人员身份公开、办事承诺公开、办事流程和要求公开、办理进度和结果公开,公示服务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可当日办结的事项一律当日办结,不能当日办结的事项原则上在三天内办结,最长不超过一周,确因程序或者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办结的,及时向服务对象和群众作出说明。
7、承诺星。年初按照县上工作安排,结合单位职能,各镇、部门在县电视台对上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对重点项目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作出承诺,每年办实事、解难题10件以上,并明确承诺事项的进度、时限、责任人。
8、实绩星。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项目落实年”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工作按计划有序展开、按时保质完成,受到上级书面表彰(正式文件或领导讲话材料)。
9、清正星。除有特殊规定外,单位各项工作透明公开,无徇私枉法、厚亲肥友、亲此薄彼等问题。
10、廉洁星。无铺张浪费现象,“三公”经费比上年压减10%以上。单位干部职工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和不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