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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教职工考勤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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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季教职工考勤条例

(经第十四届五次教代会通过)

为加强考勤管理,根据《关于县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范围、考勤负责人

1、会议考勤:全校教职工会议由办公室考勤;[莲~山课件 ]党支部、工会、处室、教研组、年段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考勤工作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2、教学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3、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除外)考勤:[莲~山课件 ]实行签到制,由办公室考勤,校级领导、值日行政、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4、保卫干部、生管老师考勤:实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签到并签署到岗时间),由政教处进行考勤,校级领导、值日行政、值周干部、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4、早读、周六、周日考勤由值周干部巡查登记。

5、晚自修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6、值日行政、值周干部由值日校长考勤。

二、请假制度

1、会议请假:全校教职工大会请假由校长审批;处室、教研组、班主任等会议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年段教师会由下年段行政审批,其它会议由相应负责人审批。

2、事假:任课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10节;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事假不得超过3天(每天按4节计算);超过者按以下第四款“奖惩制度”给予处理。

3、病假:凭医院疾病诊断书、住院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办理;病假期间由学校安排代课、代岗。急病的应先电话请假,康复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周(连续计算),超过一周按事假论。

5、直系亲属护理假:直系亲属护理假期一周(连续计算),假期超过一周以事假处理。[莲~山课件 ]

6、婚假:婚假一周;晚婚(双方均属晚婚的),婚假半个月(连续计算)。

7、产假:产假135天(连续计算);晚婚晚育者,产假180天(连续计算);

8、哺乳假:确需请哺乳假的,应提前一个月报校长室审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给予准假。

9、请私假教师的课程、值班、早晚自修下班应自行安排代课、代岗,否则原则上不予准假。(周六日课程原则上应由同班其他科任教师代为上课,且不上自习课或随意安排为考试。)

10、公假原则上由请假教师自己调课、换岗,早晚自修下班由请假教师自己安排代岗,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安排处理。

11、私假范畴为:一般病假、事假等。公假范畴为:学校公差假、住院病假(应有证明)、丧假、婚假、分娩假、直系亲属护理假(应有证明)等。

三、请假手续

1、请假应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到教务处领取),注明公私假和请假理由,并提前一日呈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亲自在校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于履职前托人或以电信方式向学校请假,并自己安排同班或同学科老师代为上课,事后于当周内及时补假,否则以私自调课论处。

2、审批规定:

请假人须填写请假条(请病假者,需持县级以上病历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呈送审批人审核签字。[莲~山课件 ]

(1)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二天至三天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

(2)请假一个月以上者,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审批。

(3)校长请假三天以上,报县教育局批准。

(4)生管、保卫、门卫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安排代课、保管(以便统计时核对),一份交办公室存档。请假人应将审批后请假条及时送交教务处和办公室。

4、假期满后,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未经批准,视为没有请假。

6、办公室、教务处统计出勤情况,依请假条以节为单位进行统计。[莲~山课件 ]

四、奖惩制度

1、每月出全勤,教师按规定享受当月出勤津贴。

2、除学校公差假外,请假者,须扣出勤补贴每天3元。

3、教师私假10节以内(行政、后勤、教辅人员私假3天以内)如未自行安排代课、代岗,每节扣5元。私假超过10节者,第11至15节(含15节)每节扣10元,15节以上每节扣15元。

4、教职工因伤病(因公受伤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请假两个月以内的,原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九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八十。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擅自离岗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凡连续请假或一年请假累计6个月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的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享受晋级、评优、评先、晋职、评聘职称等待遇。

7、产假期间可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产假期满,需续请哺乳假者,[莲~山课件 ]由请假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续请哺乳假的,发给请假人基本工资的80%,不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

8、教师旷课,每节扣40元。

*凡不按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表节次上课而自行更动(含自习课、班会课)者,视为私自调课,按旷课论处,扣课程表安排教师每节40元。请假人、安排代课教务员明确代课安排,代课人没有到岗,视为代课人旷课,扣代课人每节40元。

9、生管、保卫值班人员旷岗,每节扣20元(上午、下午、晚上各以2节计算)。

*生管、保卫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并自行请人代班。生管、保卫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含中午、晚自修前时段、晚自修第四节、晚自修第四节后到休息时间)。生管值班老师要负责好当天整天的寄宿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起床、宿舍卫生、铁门上锁等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视为旷岗一节。保卫干部要加强校园巡查,对发生的事件应及时到位处理,否则视为旷岗一节。

10、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除外)旷岗,每节扣20元(每半天以2节计算)。

*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男55周岁和女5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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