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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成本管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59:39

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成本实际支付情况等重要信息。送交我部核对确认,我部则通过实际情况与成本计划相比较,找出二者之间的差别,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措施改进以后工作。

3.5.10.实行同期记录管理:项目要求每一个变更发出以后,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同期记录。以防施工单位盲目索赔等。同期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一日发通知给监理单位、我部工程组、和预算组组长,预算组组长及时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预算部老总派相关专业预算工程师下现场,再由预算组人员偕同预算部人员、工程组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工程组人员见证并拍照,当场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手写文字描叙,签名并注上时间。同期记录必须是在造成二次投入的时候发起,所以应附上经监理方、甲方工程组、预算组、预算部、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拆改前和拆改后成型的图片。以备用于签证依据。

3.5.11.工程索赔的控制:所以我部会议决定,每日下班前,各专业写好当日的施工日志,描叙好现场人、材、机的数量、事情起始末的时间原因及过程,并记录号当日夜间需要值班工程师跟进的事情。夜间值班人员也在下班前记录好夜间值班的情况,明日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以便遭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条件、气候环境的变化、标书、施工说明、图纸中各种错误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的工作量、工期、工程造价的变化,造成的成本超支引起索赔时,分析索赔是否成立,若成立,应该给予多少赔偿。

3.5.12.进度款的控制:我部工程组和预算组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严格将进度款的开支范围控制在合同成本范围内。严格按合同和请款流程进行审批工程进度款:主要控制手段如下:

3.5.12.1审查进度月报: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我部工程组、预算组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后确认其实际完成进度;

3.5.12.2.审查请款资料:施工单位再根据已经确认的进度量计算工程价值,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条款申报请款资料,进度请款资料中必须附上工人工资支付证明文件,确保工程款用于优先发放工人工资,以防挪用。

3.5.12.3.审核进度款:进度款经监理人员、甲方工程组、预算组人员审核后,报集团会计部、质安部、预算部、成本管理部门复核工程价值量;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项目中心总裁、行政总裁审批后,由财务部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再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好领款税票到财务部领款,财务部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5.12.4.核对以往支付台账:财务部在支付进度款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扣减预付备料款、代垫款项费用和由我司代付的劳保金、淤泥排放费等债权、债务。
             3.5.12.5.核对计划值跟实际值,坚持总额把控原则: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0%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3.6.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管理

3.6.1.组织竣工结算班组:由具有实践经验,又有相当专业知识、充分发挥预结算工作职能作用的预结算人员组成。

3.6.2.建立严格的预结算审核奖惩制度:详见5.12.1.建立严格的签证奖惩制度

3.6.3.制定初审—专审—定案等三审预结算审批流程运行程序:详见5.12.11.签证程序管理

3.6.4.结算依据管理:审查承包商结算依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是结算的首要工作。结算依据有:(1)招投标文件;(2)图纸答疑;(3)中标通知书;(4)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5)图纸会审记录;(6)开、竣工报告书; (7) 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 (8) 设计变更通知书; (9)现场签证记录; (10) 甲、乙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 (11) 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格以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12)已审批的索赔报告文件。(13)由监理单位签发、项目主管签字的工程结算许可证。结算依据不合格不予受理的有:(1)没有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2)工程项目中质量不合格的部分。(3)未经项目管理机构验收核实(或无计算依据)的工程量、工程价。(4)无监理工程师、建设方签字签章认可的签证文件和索赔文件。各类预结算的编制依据,应按如下顺序:

a)合同及合同附件、招标文件等。

b)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c)事实(预结算人员亲眼所见或亲自了解的市场标准)。

d)乙方送审文件的程序是否严谨。

3.6.5.结算资料控制:审查结算资料是否提交齐全、是否真实、是否合乎结算要求不仅牵涉到是否受理结算的关键问题。而且也影响到最终结算金额的大小。

3.6.6. 利用微机电算实现高效率化:我部预算组利用微机编制工作预结算,可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速度,缩短预结算编制周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以往用手算而造成的数字计算、套用定额和费用计取上出现的各种差错,相应提高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节约人力和时间,使预算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从而大大提高工作质量。

3.6.7.对送审工程竣工结算的控制

            3.6.7.1.合同履行完毕或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工程组向供方发放【结算通知书】,供方负责编制报送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至项目部,项目部工程组审核以下相关资料并汇总后分类填报【结算交接单】。

3.6.7.1.1.合同工期的完成情况。

3.6.7.1.2.工程质量情况判断。

3.6.7.1.3.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和变更台帐的比较核对。

3.6.7.1.4..设备、材料数量统计。

3.6.7.1.5.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确认。

3.6.7.1.6甲方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甲方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减帐指示、信函、备忘录、声明等;索赔类别包括减帐、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拖期、扰民、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偷工减料、代替品等。

3.6.7.1.7.审核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3.6.7.2.项目部预结算组审核各责任部门所报送竣工资料及结算交接单无误后,按施工合同、变更、现场签证等经济资料安排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部预结算组须及时编制结算书。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6.7.2.1.招投标文件有关资料。

3.6.7.2.2.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3.6.7.2.3.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3.6.7.2.4.设计变更图纸、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3.6.7.2.5.施工组织设计。

3.6.7.2.6.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甲方认可的)。

3.6.7.2.7.地质勘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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