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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训常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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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训常规管理制度
一、 校长是校本研训的第一责任人,业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二、 实行校本研训领导小组专题引领制度。校长、业务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必须做一个专题讲座在校内或教研组内交流。
三、 实行外出培训教师汇报制度。凡外出培训教师返校后在校内做专题讲座或公开课进行学习汇报。
四、 实行“三查三评”反馈制度。教导处要做好三次查评的反馈工作,以此进行全员培训。
五、 实行学习研训例会制度。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2次的教学专题研讨。
六、 实行月专题学习制度。由值月领导负责拟定课题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集体学习交流。
七、 实行人人上公开课、学科带头人上示范课等教研活动。全体任课教师必须人人上公开课,对特殊课堂的教师必须书写专题报告,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交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 实行听课及学习制度。每位教师每学年整理学习笔记5000字,相互间听课20节以上。
九、 实行教研活动登记制度。各种教研活动各参加人必须进行严格登记,无故缺席者按旷职一天对待。凡要求教师上交的教研案头材料,必须及时上交,对无故不上交或者质量过差着,将给予批评或处理。
十、 实施课堂教学反思制度。要求每位教师每周书写一篇教学反思。
十一、加强课题管理。在做好市级课题研究的同时,各教师必须切实投入子课题的研究。
十二、实行校本研训考核制度。每学期对教师在校本教研方面的参与情况、案头材料的完成质量进行评价,并列入学期综合评价。
十三、实行校本教研管理人员述职制度。校长、业务校长、各教研组长、以及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均要总结每学期在校本教研中的组织领导和参与情况。
十四、做好每次考试的分析研究工作,找出问题,寻找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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