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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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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卫设施及保洁管理费用预算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按预算标准使用。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环境卫生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除会议室、浴室、客房等公用场所及领导办公室外,各部门办公室内、单身公寓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或职工自行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场所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楼道、卫生间、会议室、员工宿舍外环境、客房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管理部安排派专人实施。 

第十条  公司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综合管理部和规划建设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中型、大型会议室要在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会客厅要时刻保持清洁,由综合部专职保洁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禁止在公司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站场及周围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三条  公共走道及楼梯门厅,每日清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门厅玻璃、客房、楼周围场地道路每周清扫一次,窗帘每年清洗一次,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 卫生间、浴室、更衣室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须时刻保持清洁,必须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五条 必须按综合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乱停乱放。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领导办公室由专职保洁员每日清扫一次,其他办公室由部门职员自行清扫,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公司公寓楼员工宿舍卫生由住宿员工自行清扫。

第十七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十八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箱内。

第十九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刊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桶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二十二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废弃物及散装产品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    环卫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由综合管理部设置,应符合公司方便实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二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管理和清运。

第二十六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由部门进行使用管理并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绿化带和喷泉假山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厂区内外的绿化带由专业园林绿化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公司与专业绿化单位签订绿化养护合同。

第二十八条   绿化单位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合同要求及公司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公司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九条   假山喷泉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5月1日——10月31日为喷淋期,除此之外期间放水清理;冬季必须放尽管道内存水,关闭管道阀门,断开喷泉电源。

第三十条  在喷淋期,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启动和关闭喷淋系统,做好平时池水的清洁工作,一个月更换一次池水、彻底清理淤泥杂物。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及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卫生保洁情况,制定合理的处罚管理措施,保障办公生活环境整洁有序。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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