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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听评课制度
小学听评课制度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内(含五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领导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教师要做好详细记录,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二、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要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纳入常规管理,与业绩考评挂钩
为了把听评课落实到实处,本项工作纳入教师奖惩制度,教师外出参加听课的,若老师未到堂听课,该老师算旷课一节。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评课时经常未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按奖惩制度酌情扣除奖金,并和教师业务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