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规章制度0004 → 文章内容

国有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9:25

本文作者:马雷雷 第一公文网原创投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针,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国有资产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对象:国有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需有组织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掌握宪法、刑法、民法及与职位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一)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
(二)“依法治国”理论基础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基础法律知识
(四)与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知识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鼓励多阅读法律书籍及多媒体文件,同事之间多沟通学习。对于热爱学习的同志,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善于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传媒形式,结合我县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不定期发表文章、举办讲座、观看法制宣传片、法律知识问答、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三)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形式多样且富有趣味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调动学习热情。
(四)每年至少两次自行组织或邀请法律工作者举办专业讲座。每人需在讲座后提交一份相关的学习报告,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中。
(五)单独建立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专题档案,作为人才考察使用依据之一。

国有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