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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3:57:00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
为了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党校实际,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主评议时间
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是评议不同层次党员先进性要求的保持和发挥情况,重点评

议:一是根据工作实绩看党员的先进性;二是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评议促工作,以评议为总抓手,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民主评议要求
  各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参评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5。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党校优秀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全面准确地评价,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质量,不走过场。
  四、民主评议程序
  一是搞好学习教育。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章》、有关文件精神和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党员不合格的表现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二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人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以党小组(或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个人对照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对自身的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党员同志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互相帮助。三是开展民主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评议,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四是确定评议档次。由支委会汇总党员、群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确定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档次。党员个人有违纪行为的,不能评为优秀、合格档次。
  五、意见反馈
  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将确定的党员档次和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向党员反馈。党员同志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认真整改。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各支部要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校领导班子。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