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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区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安排,按照《中共xx市纪委、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组〔2015〕x号)文件精神,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现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时间
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紧扣“三聚焦三查找三确保”主线,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后召开,最迟不超2016年1月份。
二、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民主生活会前:精心制定会议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会期、议程、程序、要求等,会议方案于会议召开10天前,报区委组织部审核。扎实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座谈走访、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党代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并分别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领导班子要查找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落实“三必谈”要求,做到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必谈。谈心谈话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谈遵规守矩上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对自身存在的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找,认真梳理;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形成发言提纲。
民主生活会上:直接深入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要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要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能遮遮掩掩、泛泛而谈。开诚布公相互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都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相互批评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搞无原则纷争。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并在会上逐一进行回应表态发言,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后:建立整改清单。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将教育实践活动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内容,形成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问题整改要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要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需要组织协调解决的,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开展专项整治。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个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进行治理。要把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项排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合力解决。强化立规执纪。根据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遵纪守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为加强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区委常委,区人大、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及科室人员将参加部分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党组)、党工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摆上重要位置,主动作为、精心组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会议方案、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形成班子整改清单,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代表班子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以身作则、当好标杆,以上率下、示范推动。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按规定及时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周,须将《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登记表》填写好,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结束后7天内,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登记表》分别报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各一份。
基层党组织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促进全体党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各党委(党组)、党工委要结合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