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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期检查结果通报
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等主管部门要认真实施《xx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xx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琼建科[2015]36号),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小区,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建立绿色建筑建设相关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土地的划拨、出让、转让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环境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过程。
(六)规范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行为。建设单位要将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在招标时予以明确。2015年5月1日前已完成设计招标或签订设计合同但未明确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属于绿色建筑强制推广项目或要设计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由原设计单位承担绿色建筑设计或设计变更工作,设计费用原则上不予调整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以及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设计,建设单位按市场运作方式决定是否委托绿色建筑咨询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禁止绿色建筑咨询机构虚假申报、高价垄断市场价格等行为。
(六)规范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行为。建设单位要将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在招标时予以明确。2015年5月1日前已完成设计招标或签订设计合同但未明确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属于绿色建筑强制推广项目或要设计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由原设计单位承担绿色建筑设计或设计变更工作,设计费用原则上不予调整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以及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设计,建设单位按市场运作方式决定是否委托绿色建筑咨询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禁止绿色建筑咨询机构虚假申报、高价垄断市场价格等行为。
201x年x月xx日